作者
許惠敏
Author
Hsu, Hui-min
摘要
牟宗三先生對陽明後學流弊曾提出兩種不同的看法:一為陽明後學流弊是「人病」,而非「法病」。若是,則陽明學本身理論具足,後學者的偏失都是未能真切體會陽明學故。另一為陽明後學流弊乃因陽明對性天之尊的體會稍虛歉,致使後學者在實踐上提不住。若是,則陽明學則有「法病」。對牟先生這兩種不同的判斷的反省,筆者在李明輝先生所著的《康德倫理學與孟子道德思考之重建》一書中得到靈感,並由此藉康德倫理學來順成陽明學的內涵:通過康德的「歸罪判斷」,筆者提出陽明將人之不善歸罪於良知之說是矛盾的。又,藉康德論「根本惡」,筆者提出陽明言「意」此一概念,很能作為陽明學對於人不善之由的說明。最後,通過這些論述,筆者認為可以解決兩個問題:一為解決了雙江等人對已發良知不足恃之擔憂,另一則為陽明後學過度自信良知而流於情識,提供一個更為謹慎的工夫意涵。且同時回應牟先生的說法:首先,陽明後學的流弊或許不只是「人病」;陽明論人之不善,乃良知之過失,此是有矛盾的。其次,陽明後學流弊,或許可以不從陽明對性天之尊的體會稍虛歉說下,只需從根惡對人的影響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