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須知For Authors

《史匯》論文撰寫格式

一、本刊為具審查制度之學術期刊,請依下列格式撰寫。

二、請横式(由左至右)寫作,若有大小標題,請依序標示如下: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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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三、請用新式標點符號。「」用於平常引號,『』用於引號内之引號;《》用於書名,〈〉用於論文及篇名;英文書名用Ming,論文篇名用“…,”;古籍之書名與篇名連用時,可省略篇名符號,如《明史‧張居正傳》。

四、獨立引文,不必加引號,每行對齊,皆空三格,並使用標楷體,自行增添之文字加括號,內使用(新細明體)標注之。

五、統計數字與年代請使用Times New Roman體之「阿拉伯數字」;皇帝紀元以國字表示。

六、中、西文混合使用時,標點符號請以符號前一字為依據,如〈中文,English〉。

七、圖表照片註明資料來源於圖表之下,以阿拉伯數字編號;標號及名稱位置,表前圖下。引用時請註明編號,如:見表2,勿使用如前圖,見右表。

八、引用專書或論文,請依序注明作者,書名(或篇名),出版項,頁碼。網路資料請附上永久網址。

注意:文末徵引書目如為專書或合輯中單獨論文,則須列出該論文範圍之頁碼。相同篇章不同日期或頁數則以、表示。

A.        中日文專書:作者,《書名》(出版地:出版者,年份),頁碼。
初引:蔡嘉麟,《明代的衛學教育》(宜蘭:明史研究小組,2002),頁12-13
再引:蔡嘉麟,《明代的衛學教育》,頁12-13

B.         引用原版式影印版古籍,請注明版本與卷頁。
初引:嘉靖《宣府鎮志》(臺北:成文出版社據嘉靖四十年刊本影印,1970),卷19,〈法令考〉,頁53a-b
再引:嘉靖《宣府鎮志》,卷19,〈法令考〉,頁53a-b

C.         中日韓文論文:作者,〈篇名〉,《期刊名稱》,卷期(年月),頁碼。
初引:鍾淑敏,〈臺灣拓殖株式會社在海南島事業之研究〉,《臺灣史研究》,卷12120056月),頁73-75
再引:鍾淑敏,〈臺灣拓殖株式會社在海南島事業之研究〉,《臺灣史研究》,頁73-114

D.        西文專書:作者(全名,勿使用縮寫),書名,出版地點,出版公司,出版年份,頁碼。共同作者請使用and 表示。
初引:Arthur Waldron, The Great Wall of China: From History to Myth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2), pp. 155-164.
再引:Arthur Waldron, The Great Wall of China: From History to Myth, pp. 155-164.

E.         西文論文:作者,篇名,期刊卷期,出版項,年月,頁碼。
初引:Charles Hucker, “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 of the Ming Dynasty,” Journal of Asiatic Studies, Vol. 21(1958), pp. 24-25.
再引:Charles Hucker, “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 of the Ming Dynasty,” Journal of Asiatic Studies, pp. 24-25.
注意:文末徵引書目採用格式與注腳略有差異,西文第一作者姓氏在前,第二作者以後則仍將姓氏置後如:Waldron, Arthur, The Great Wall of China: From History to Myth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2), pp. 155-164.

F.          報紙:《報紙名稱》(出版地)年月日版頁。
初引:《申報》(上海)中華民國38715,第一張版一。
再引:《申報》,中華民國38715,第一張版一。
初引:《中國時報》,中華民國93720日,版A1
初引:《人民日報》,1955424,版1

G.        學位論文:作者,〈論文名〉,地點:畢業學校,年份,頁碼。
陳世榮,〈清代北桃園的開發與地方社會建構(1683-1895)〉,桃園:國立中央大學歷史研究所碩士論文,19996月,頁150-152
注意:文末徵引書目,不需列出學位論文之頁碼。

九、本刊之漢字拼音方式以尊重作者所使用者為原則。

十、人名首次出現須加生卒年,西人則加附原文,如:熊廷弼(1569-1625),蘭克(Leopold von Ranke, 1795-18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