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01.06文學院行政例會通過
一、為配合本校高教深耕計劃,鼓勵文學院(以下簡稱本院)學生自主學習與團隊合作精神,培養解決問題能力,特設立本辦法。
二、本院各系所大學部學生研究所在學學生經所屬系所主管同意皆可申請。
三、補助以學生團隊為對象,大學部學生團隊應至少五人以上組成,研究所學生應至少三人以上組成,並有指導老師一名。
四、補助活動以展演性活動及學術性活動,且能產出具體成果者為原則,具有延續性之活動優先補助。展演性活動包括:戲劇演出、影片製作、策劃展覽、社會服務等;學術性活動包括:舉辦研討會、出版刊物、辦理文學競賽、經營網站部落格等。
五、每項活動補助以不超過三萬元為原則,大學部以補助二項活動以內為原則,研究所以補助二項活動以內為原則。
六、每年補助活動經費額度視該年度高教深耕計劃本院分配款多寡調整。
七、補助申請徵件截止日期為當年3月31日前,請填具活動名稱、活動時程、團隊成員、所需經費、以及成果等資料,經系所主管簽章後送至本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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